截至9月21日,十五届旗委第四轮巡察4个巡察组全部进驻旗经信局、旗国土资源局等12个部门(单位),本轮巡察全面展开。
被巡察部门(单位)分别召开了巡察进驻动员会。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向被巡察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传达了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和曹文清同志在旗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十五届旗委第二轮巡察成果运用、第三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旗委巡察组组长通报了本轮巡察重点任务和工作方式。被巡察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巡察中,旗委巡察组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等方面,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市、旗有关规定等情况,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涉黑涉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标本兼治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新成效。
根据安排,本轮巡察12月21日结束。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