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托克旗纪委监委坚持把上级党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此推动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强化问题导向,积极整改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主动认领整改中央和自治区巡视组反馈意见27项,整改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巡视监督旗纪委反馈意见5个方面13项问题、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旗纪委反馈意见3项,已全部整改完成。
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成果转化。持续巩固整改效果,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协助旗委制定出台《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细则(试行)》等4项制度,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导机制实施方案》等16项文件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强化执纪审查,优先办理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高度重视上级党委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主要领导亲自督办调度,组织骨干力量从严从紧从快查处,加强审核把关,确保问题线索的办理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