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苏木镇(科级)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建议、复审复核;审理报送市纪委、监察局审批的案件;负责对管理权限内需要比照处理的案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纪委审批;承办旗监察局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承办苏木镇(科级)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制定、落实旗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规定,指导全旗纪检监察系统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本科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