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纪律审查 廉政教育 专题专栏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搜 索

突出重点 加大力度 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促进全旗经济社会 又好又快发展

日期: 2016-07-30   来源:   作者:

——在中共鄂托克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吕瑞亨 

(2012年2月8日) 

同志们:

我代表旗纪委常委会向旗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今年中央、自治区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市纪委对我旗纪检监察工作非常关心,敖书记和王主任专程到会指导,这是对全旗纪检监察工作的鼓励和鞭策。一会儿,郝书记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1年,全旗纪检监察系统在市纪委监察局和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狠抓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认真开展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重一大”事项、“三农三牧”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征地拆迁、煤炭和非煤矿山收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监督检查。积极参与了矿区和园区环境治理“蓝天白云行动”,深入实地开展督查18次。对2010年度300万元以上农口工程项目,及财政补贴资金、农口专项资金兑现发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涉及资金4.3亿元。对全旗煤炭路检、收费行为进行了5次明察暗访,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监察决定书2份。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与新提拔的21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及时建立了廉政档案。认真开展厉行节约工作,2011年全旗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均比上年度下降5%以上。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全年受理行政效能投诉12件次,全部核查了结。对全旗108个单位的作风、效能建设和党务、政务公开情况,以及旗委、政府惠民实事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根据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旗集中组织开展了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工程建设领域和土地出让、资源配置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公务用车,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等六个专项治理。与82个单位主要领导签订了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责任书和拒绝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专项承诺书,有13名科级领导干部申报了婚丧喜庆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旗2010年4月以来国家和政府投资的142个1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了滚动式检查,查出问题65个。160个单位按要求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并重点抽查了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6个。全面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登记自查和审查核实工作。通过严把审批关、经费关、领导出席关和实行附件备注及“零报告”制度,规范了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狠抓案件查处,反腐倡廉治本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次,信访了结30件次,立案 3件次。给予政纪处分5人、党纪处分1人。受处分人员中,科级干部2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注重在执法监察、专项治理和纠风治乱等工作和媒体舆情中发现案源线索。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对苏木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行案件移送、乡案县审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反腐败工作合力。协助市纪委和旗委、政府承办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

——狠抓制度创新,惩防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围绕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制定下发了《鄂托克旗反腐败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10余项反腐倡廉制度。积极深化相关改革,行政审批、投资体制、人事制度和财政体制等领域改革全面推进。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大力度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原来的825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到目前的25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2009年的277项减少到目前的158项。监督17个部门、71个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大厅办理,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7032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好评率99%。继续推进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鄂托克旗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全年办理公开招标项目84项,交易额16.77亿元,节约投资金额5362万元,节约率达3.5%,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

——狠抓纠风治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年共受理纠风信访举报案件8起,全部核查了结。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7件,下达整改通知书61份。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对交警、路政、运管等单位的公路执法、收费行为进行了17次明察暗访,当场纠正违规行为3件,责令相关部门处理2件。继续深入开展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涉农涉牧资金使用及项目资金落实、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等专项治理工作,对一些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采取日常监控与年终评议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全旗125个单位进行了政风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度达93.4%。成功举办了《鄂尔多斯行风热线》老区行---走进木凯淖尔大型互动直播节目,受理行风热线举报及电话反映问题3件,处理3件。

——狠抓宣传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显著增强。通过举办反腐倡廉讲座、培训班和知识测试、文艺演出、大合唱、主题宣传月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了《廉政准则》、新《监察法》等党内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5.5万人次受到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建成蒙西镇廉政文化一条街和棋盘井廉政广场,打造各类示范点24个,创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5个,廉政文化建设覆盖面达到80%以上。旗纪委监察局分别被自治区纪委、市纪委评为“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和“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先进集体”,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国税局等4个单位被命名为自治区、市级首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力度,在各级媒体发表反腐倡廉稿件230余篇条,信息调研工作连续三年名列全区和全市旗县区前列继续发挥网络宣传教育作用,鄂托克纪检监察网点击率已达10.3万余次。

——狠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全面贯彻。层层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并通过日常检查指导与年终考核验收相结合的办法,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意识,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狠抓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旗、苏木镇两级党委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纪委班子,旗委将苏木镇纪委书记单设,按正科级待遇,苏木镇纪委均配备了专职纪检干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纪委中心组学习和周五集中学习,全年选派12名同志到各级纪委进行了学习培训。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继续推行量化综合考评制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继续深化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举办了全旗村民监督委员会业务知识培训班,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年受理群众来访321件,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86件次。集中开展了农村牧区“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促进了农村牧区“三资”管理台账化,制度化。在全旗3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内部试点建立企业纪委,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定位和工作方式,配备了纪委书记(组长)和专职人员。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普遍存在偏宽偏软的问题;一些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有发生;少数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漂浮,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2年全旗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和旗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围绕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长期性。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科学发展、增收富民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旗委、政府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政策落实到位,群众得到实惠。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三农三牧”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幸福鄂托克建设有序、快速、健康推进。加强换届纪律宣传和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2012年旗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机关作风、纪律、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要严格问责。

(二)关注社情民意,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基金)使用、劳动就业、教育收费、公路执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以及企业、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改进和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尤其是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做到评议问题由群众提出、评议过程由群众监督、评议结果由群众认定。

二是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认真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三是要继续开展四项集中整治。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程序,完善制度,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和土地出让、资源配置领域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新发布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深入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整改落实,完善“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进一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

四是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防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严肃纠正和处理少数基层干部独断专行、与民争利,以及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规范基层执法行为,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行政裁量权,着力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

(三)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以圆满完成《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为重点,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多管齐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是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围绕旗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抓住中纪委概括的八类重点案件(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的案发规律、案发特点,预防和制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予以查处。拓宽案源,注重在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纠风等业务工作和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强对线索的排查、分析和评估,提高案件线索质量。强化协调,健全纪检、公检法、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机制,认真落实案件线索移交、信息资源共享、定期通报等方面的规定,形成办案合力。继续推行乡案县审制度,加强对苏木镇纪委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加强管理,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增强办案效果,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管、以案促改”。

二是要继续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彻《党章》和党内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为重点,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廉政文化纳入全旗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总体布局, 继续开展具有地区、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的收集和处置,掌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动权。继续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对反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宣传和展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并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继续开展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三是要继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相关改革。对照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要求,全面完成制度配套,健全完善全旗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制度执行问责等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惩处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重点,通过改革创新治理和解决消极腐败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能够进入旗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全部进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深化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学习借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充实完善我旗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招投标行为。继续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要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进“四权四制”村治模式,加强对嘎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其履职能力,发挥其监督作用。深入开展“三资”摸底清查登记工作,健全完善村务监督机制,促进村务公开。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继续推进非公用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促进企业廉洁经营。深化城镇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三、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012年是全面完成惩防体系《工作规划》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各级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落实提供完善的体制机制保障

必须明确,组织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主体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反腐败工作的重大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党的建设全局之中,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整体推进。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仅要抓好业务工作,而且要有效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不仅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而且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担政治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领导班子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着力强化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力度,为抓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全面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和各监督主体的资源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的意见》,形成案件线索相互移交、办案力量科学配置、办案手段优势互补、办案处理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联系协调机构,统筹各监督主体,有计划、有规则地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为抓落实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通过培训、调训,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加强纪委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班子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带头接受监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增强改革意识,用创新的理念、思路、方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要认真贯彻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盟市、旗县两级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同志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纪委监察局和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中共鄂托克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鄂托克旗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蒙ICP备14000612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