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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全力建设幸福鄂托克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日期: 2016-07-30   来源:   作者:

——在中共鄂托克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武占宽

(2013年3月19日)

同志们:

我代表旗纪委常委会向旗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2年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旗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旗委常委会议审议了这个报告,尚志强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全旗纪检监察系统在市纪委监察局和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惩防并举、纠监并重,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抓好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认真执行《鄂托克旗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围绕《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开展教育培训和廉政党课活动;全旗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与廉洁从政教育率达到98%以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六进”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完善或改建5个廉政教育基地,命名了1个自治区级和9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组织廉政文化宣传队赴基层演出20多场效果显著。强化宣传报道,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分别位列全区和全市第一;发表反腐倡廉信息稿件351篇(条)鄂托克纪检监察网点击率超10万次;拍摄了三部“清风鄂托克”系列专题片;组建了一支反腐倡廉网络评论员队伍,网络舆情监控和跟帖活动效果明显。

——抓牢案件查办,提升反腐倡廉治本功能。全年旗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8件(次),其中市纪委交(转)办12件,信访总量继续保持下降趋势;初查了结24件(次),立案4件,全部结案;查处违纪人员5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给予行政处分3人;受处分人员中,科级干部2人,开除党籍2人,开除公职1人,警告2人;按时解除处分4人。在狠抓查处的同时,着力畅通信访渠道,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全年无申诉案。

——抓严监督检查,落实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开展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重一大”事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三农三牧”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征地拆迁、煤炭和非煤矿山收费以及校园安全、招聘考试等执法监察。围绕干部廉洁自律,开展了公款出国境旅游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支付凭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小金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庆典、研讨会、论坛等专项治理。围绕机关效能建设,开展了八件惠民实事落实、机关作风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稳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受理效能投诉案4件,全部办结,进一步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抓紧改革创新,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19个部门、31个服务窗口进行督查,涉及行政审批事项16000余件。积极推动部门预算改革实践,实现了预算单位所有支出全部实行财政集中支付,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占财政列支总额比重达90%。有效监督公共资源交易规范运行,涉及招投标项目63项,节约资金3770万元,节约率达2.5%;项目应招标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100%。

——抓细纠风治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涉农涉牧乱收费、侵害农牧民草牧场权益等问题,全年受理草牧场案件4起,清退草牧场15928亩;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公路“三乱”、教育乱收费、食品药品安全和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查处违规收费问题3起,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1起;严肃整顿违规征地拆迁行为,督促落实阳光拆迁及补偿制度;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电信领域侵权行为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等监督检查。强化政风行风建设,聘请20名行风评议员开展评议工作,促进了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抓实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的要求,新充实5名年轻干部到委局机关工作,优化了干部队伍年、学历和知识结构;选派10名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提高了履职水平和综合素质;2名年轻干部分别被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调训,促进了成长,拓宽了视野;作风建设上,以“下基层、解民忧、帮民富”活动为主线,认真开展帮扶工作,进一步拉近了纪检监察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廉洁自律上,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和“九个严禁”,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旗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繁重。比如: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还不够坚定有力,偏宽偏软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奢靡享受、铺张浪费现象还比较严重;个别单位作风漂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然纠而复生或屡禁不止;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机制、干部素质、工作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全旗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作风、认真履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倡廉新成效推动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加强中央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及市、旗相关配套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开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开展旗委政府惠民实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耕地保护和“三农三牧”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努力践行勤俭节约之风、亲商利商之风、廉洁从政之风必须厉行勤俭节约,从严遏制奢侈浪费。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及我旗相关配套规定,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责任追究意见,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及相关配套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深入持久地推进下去。加大财政预算公开执行情况的督促力度,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肃整治“三公消费”。从严监督楼堂馆所建设,严厉查处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的行为。推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严格执行自治区和市公务用车相关文件要求,促进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小金库”等专项工作成果,防止反弹。必须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按照旗委、政府决策部署,要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投产达效,必需营造亲商、赢商、利商、安商的良好环境。对此,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积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要加强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庸懒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旗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要严格问责,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要加大问责力度。要健全完善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营造更加公平诚信、更加规范透明、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必须狠抓廉洁自律,坚决纠正以权谋私。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所以必须从关键环节上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监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按照市委《关于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认真研究制定我旗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要严格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切实做到“三个严禁”、“两个严格”: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三)深化纠风治乱,维护群众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把涉及社会公平公正、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纠风治乱的核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物流等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涉牧、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公路执法、安全生产和人事招聘考试等不正之风专项治理。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办好“行风热线”,改进和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完成农村牧区“三资”清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四权四制”村治模式规范运行,切实增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意识,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非公企业预防腐败联系点工作。

(四)坚持从严治党,严格执纪办案,加大惩贪治腐工作力度

牢固树立执纪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能、基本职能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心环节的观念,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十类案件:⑴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⑵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⑷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⑸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⑹商业贿赂案件和行贿行为;⑺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⑻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⑼贪污、挤占、挪用惠农惠牧资金案件;⑽基层干部在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侵害农牧民权益的案件。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办案协调机制,完善协调联动、信息通报、材料移送等制度,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要着力剖析典型案件,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增强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认真分析研究反腐倡廉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网络举报,发挥网络监督正面作用,减少负面影响。

(五)强化监督制约,推动改革创新,提高源头治腐工作水平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实现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一是要强化“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领导干部必须要树立既要干事,还不能出事的政治意识,要树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责任重大,在反腐倡廉中责任也同样重大的意识。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就是要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严于律己管住自己,也要严格要求管好部下,做到自己不出事,部下也不能出事,真正成为一手抓干事创业、一手抓廉政建设,两不误、两手硬的好“班长”。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岗位风险防控为着力点,全面提高预防腐败的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做好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三是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运作,强化市场运行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执法。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增强履职监督能力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践行依法办事,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班子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要加强派驻机构管理,出台管理办法,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指导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开展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失职失察、工作不力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苏木镇纪委工作力量,配齐苏木镇监察室人员,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同时积极探索村民监督委员会、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监察小组等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用创新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的起点新的要求,新的征程新的挑战。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上级纪委和旗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改革创新、突出重点、认真履职,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全力建设幸福鄂托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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