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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多次公车私用 绿园园林处党支部副书记被问责

日期: 2016-12-14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叶星舟

本报讯 “我们单位接连出现公车管理问题,作为主管领导,要是平时对公车看得紧一点,对干部提醒多一点,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也不至于被处分。”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园林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韩国辉面对笔者时后悔地说。

201512月,绿园区纪委对区园林管理处干部李远光公车私用问题立案调查。经查,20151123日至1214日李远光休假期间,擅自将本单位公务用车开回家,多次利用公车为自家购物、接送其外孙女上下学。至区纪委调查时,该公车仍停放在其居住小区的地下车位。李远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今年8月,绿园区纪委监察局对区园林管理处职工刘宣伯公车私用问题立案调查。经查,自20159月以来,该区园林管理处职工刘宣伯在非工作时间,将园林管理处公务用车开回家停放,并用该公务用车接送其母亲往返医院两次。刘宣伯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上述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均发生在韩国辉任区园林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并分管公车使用工作期间。绿园区纪委常委会研究认为,由于他对公务用车管理、监督不力,对下属干部职工教育提醒不及时,导致本单位干部职工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接连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其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因此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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